海防市人民委员会刚发布关于批准吉碑国际机场货运航站楼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张以及批准越南航空港总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者的第3067/QĐ-UBND号决议。
关于项目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150平方米,投资建设一个功率为10万吨/年的货运航站楼和技术基础设施系统,为国内外航空公司提供货物仓库和仓储服务。
该建设项目包括:2层货运航站楼;办公室、辅助和技术工程的货运站综合区;停车场、内部道路、绿化和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总额为3900亿越盾,使用越南航空港总公司100%的所有者权益并按项目进度发放资金。项目使用年限为50年。
海防市人民委员会要求越南航空港总公司有责任按规划和登记进度开展项目工作; 有责任遵守关于投资、建设、土地、环境保护、劳动、消防、技术转让等法律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确保满足项目目标、规模和进度的资金要求并与北部航空港务和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关于土地的手续以开展项目建设。
由有关部门、地方、机关和单位引导越南航空港总公司开展下一步工作,确保遵守现行法律,同时检查、检查、敦促越南航空港总公司履行上述职责。
该工程项目预计在2022年第一季度动工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