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成功将政治-行政中心迁往北禁河地区展开行动计划

为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将市政治-行政中心迁往北禁河地区的第05号决议,海防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了第1270/QĐ-UBND号决定,颁布了行动计划,以明确各部门、行业、地方和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任务和职责。

市人民委员会指定计划投资厅作为主办单位,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审定投资主张,同时提出实施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议。

建设厅负责引导水源县人民委员会和都市发展与民用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提交和公开北禁河城区和相关工程项目的分区规划图

财政厅负责就各机构、组织和单位的旧房屋和土地提出重新整理和处理方案;提出根据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法的规定对新办事处进行管理和运营的建议。

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并提出相应的分流方案。整合监控 基础设施,保障智慧城市运营、建筑物的自动化管理、环保、节能…

由都市发展与民用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全过程以及公共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并按照批准的进度完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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