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公开海洋与海岛领域的17项新行政程序

为了推动行政改革并提高海洋资源与环境的管理效率,海防市人民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在海洋与海岛领域经过修订与补充的17项行政程序 清单。这些程序经过标准化处理,旨在为在该市范围内参与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组织和个人创造最便利的条件。

强力放权并缩短办理时间

此次改革的亮点是与以往规定相比,显著缩短了卷宗的评估时间。具体包括:

  • 级海域交付程序: 评估时间从原来的最多40天缩短至收到合格卷宗后的不超过 32
  • 海域使用期限续期程序: 办理时间缩短至 12.5,较旧规定的25天减少了一半。

这些行政程序通过市级或乡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一窗口”及“一网通办”机制,以及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开展,有助于增强透明度并为民众节省成本。

严格管理水产养殖与倾废活动

根据新公布的清单,海岛活动通过两个行政层级进行详细管理:

  1. 针对个人(由乡级解决): 沿海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对从事水产养殖的越南个人进行海域交付、续期、认定或允许退还海域。民众需注意,续期申请卷宗最迟应在原决定到期前 3个月 提交。
  2. 针对组织及专业活动(由省级解决): 市人民委员会将直接审议并决定以下卷宗:
  • 为组织和个人的项目交付海域。
  • 核发许可并批准 海洋倾废 方案。倾废活动必须确保不对人体健康、环境和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 许可外国组织和个人在越南海域进行 科学研究,确保其出于和平目的且不损害国防和国家安全。

海域使用者的

农业与农村发展局强调,获得海域交付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承担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并于每年 1231 前定期报告使用情况。严禁任何侵占海洋、超越许可边界或违背用途使用海域的行为。

公开透明这些行政程序是海防市实现其目标的重要一步,旨在新纪元将其打造成为一个动态、文明且可持续的海洋经济中心。

作者:武娴 (Vũ N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