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确定好恢复运营至海防吉碑国际机场的往返定期国内客运航班的具体时间.

国际卫生检疫中心工作人员在吉碑机场国内、国际航站区域进行消毒 (于2021年1月)
海防市人民委员会刚向交通运输部越南民航局发出关于开展航空客运活动的第7259/UBND – VX号急速文件。
该公文旨在回复越南民航局于2021年10月1日已颁发关于申请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定期国内客运航班计划的意见的第4221/CHK – VTHK号文件。
据文件内容,海防市人民委员会建议越南民航局暂时不开展至海防机场的往返客运航班。
在4221号文件,越南民航局建议恢复至胡志明、西贡、海防、芹苴、广宁、乂安、奠边、承天顺化、广平、广南、得乐、嘉莱、林同、富安、平定、巴地头顿、庆和、坚江、金瓯等省市每天总共385个往返航班。
交通运输部在文件中指出,国内航空运输将按照4个阶段回复运营,并适用于已放款新冠肺炎疫情防空措施的地方。
在第一阶段(自从实施此临时引导文件最多10天)内,每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数量不能超过其在2021年4月前10天航班数量的50%,并在飞机上实行间隔就坐。
在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最多10天)内,每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数量不能超过其在2021年4月前10天航班数量的70%,在飞机上不需实行间隔就坐。
第三阶段(自第二阶段结束后)内,每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数量不能超过其在2021年4月前10天的平均航班数量,在飞机上不需实行间隔就坐。
第四阶段(新常态)将恢复正常运营。
在第一和第二阶段中,各家航空公司的各条新航线和每天执行一般的航线获批一天执行一般,在第一阶段实行间隔就坐。
根据个地方的疫情情况和在拥有机场、航空港的省市人民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越南民航局将决定调整航班数量。
如果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或卫生部有别的规定,就遵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或卫生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