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海防自由贸易区提出特殊政策建议

2025年4月17日上午,继续举行的第44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替代2021年11月13日通过的第35/2021/QH15号国会决议的草案发表意见,该决议试点若干海防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 财政部长阮文胜表示,对《中共中央45号决议》执行五年初步评估显示,海防市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经济增速持续保持高位,巩固其在河内–海防–广宁经济三角和红河三角洲及全国发展中的增长引擎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对国家的贡献与潜力和优势不符;经济规模与财政结构尚不具可持续性,主要依赖外商直接投资(FDI);规划、城市建设、土地使用及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尚未协同发展;科技与创新尚未实现突破…… 对2021年第35号决议执行三年后评估显示,尽管部分机制及政策已见成效,但未能推动城市取得突破性发展;有些政策因缺乏配套文件推行缓慢;仍缺乏突破性、大力驱动的差异化特殊机制和政策。 财政部长强调:“颁布新的决议替代第35/2021/QH15号,试点海防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是打通关键瓶颈、推动突破、在红河三角洲区域带来重大外溢效应、对全国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所必需,也符合《中共中央45号决议》和《结论96-KL/TW》中提出的目标。” 此举旨在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45号决议》和《结论96》的方针主张;创造新增长动力,充分发挥海防市地位、潜力和优势,推动其社会经济发展,实现2030年目标并展望至2045年。 据财政部长称,国会决议草案包括六大政策组合:投资管理;国家财政与预算;规划、城市、资源与环境管理;科技与创新;海防市管理下公务员收入;海防市世代新自由贸易区(FTZ)建立与相关政策。 关于在海防市建立世代新FTZ的政策(第9条),草案指出试点设立地理界定明确的FTZ,实施突破性的特殊机制和政策,吸引投资、金融、贸易、服务,推动出口、工业、R&D、高端人才引进。 该FTZ组织为多个功能分区:生产区;港口与港口物流区;商业服务区;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功能区。 草案建议授权海防市人民议会决定建立、扩大、调整FTZ边界,并关联定点于丁苯–Cát Hải经济区及海防南部沿海经济区,类似工业园区的边界调整。 该政策为海防FTZ试点突破性机制和政策提供法律保障,吸引投资、贸易、服务、出口、工业、R&D、高质量人才。 授权市议会符合2017年10月25日第12届中央委员会第6次全会《18号决议》关于推进分权,以及总书记丁林总书记在第13届中央委员会第10次全会提出“地方决定、地方行动、地方负责”的精神。 为促进FTZ投资和运营,草案设定多项特别优惠政策:简化投资与商务、进出口、出入境、临时居留和工作许可手续(第1款);土地建设程序(第2、3款);优化土地水域租金与税收激励(第5款);以及在FTZ内运营其他业务(第6、7款)。 另外,为试点FTZ“一站式、现场”机制,草案规定海防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FTZ功能区的国家职能,授权受委管理“原产地证明书”、营业执照、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变更、续期与撤销,以及工作许可和确认无许可要求的外籍员工(第4款)。 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麦认为,试点FTZ设立十分必要,体现海防市与政府的政治决心,且具足够政治与法律依据。 但这是一项重大事务,不仅关乎经济,还涉及国防、安全、社会治安与秩序。因此,他建议明确以下内容:经济增长、财政、社会影响;区域外溢机制;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开放且维护财务与经济安全、社会秩序;加入定期监督制度;明确相关个人与组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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